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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转移成立的条件,深圳债务律师讲解
来源:www.zchzwls.com 发布时间:2021年09月09日

借了别人的钱后还债务人是法律要求。然而,有些人遇到第三方,欠了自己的钱,所以他们想中和对方,转移债务。债务转移是可以的,但是要有相应的条件才能完成。下面深圳债务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知识。

1.必须有有效的债务。


债务的有效存在是债务转移的前提,债务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或者在承担时消灭。即使当事人有转让合同,也不会生效。但是,在一定情况下,存在效力瑕疵的债务仍然可以成立为负债。对于未来的债务也可以成立债务转移,但转移的效果只有在债务成立时才会出现。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由第三方承担。
二、被转让的债务应可转让。

不可转让债务不能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。

在实践中,一般认为下列债务不可转让:

1、不可转让债务的性质,它往往是指债务与特定债务人的个人密切相关,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,所以不得转让;

2、当事人明确约定不转移债务的;

3.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。

三、第三人必须与债务人就债务转移达成协议。

四、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
只有经债权人同意,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。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,必须由债务人履行,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。如果允许债务人随意处分或转让债务,将难以保证债权人权利的实现。如果合同义务的受让人没有能力履行义务或者信用不良,债权人的利益甚至根本无法实现。因此,《民法典》明确要求“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,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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